读者入馆须知
为了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,保护图书馆公共资源,防止书刊设备污损,消除虫鼠害等安全隐患,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,兼顾读者实际需求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、《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相关规定,结合图书馆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规范。
1.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借书证入馆,来访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,严禁借用、冒用他人证件。
2.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办理借阅手续,未办理借阅手续,不夹带书刊出馆,经出口通道时,遇监测器报警,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3.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。穿拖鞋、背心者谢绝入内。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。
4.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,保持环境安静,禁止喧哗、大声朗读、手机静音。
5.为了保护图书馆公共资源,防止书刊设备污损,消除虫鼠害等安全隐患,维护公共秩序,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,禁止携带食品入馆。禁止在馆内食用食品。馆内备有饮水机,请勿将剩水、茶水泼洒地面。
6.爱护公共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、杂物等。文明使用卫生间。读者应自行将垃圾弃置于垃圾桶内,对于不符合规定携带或放置的私人物品(雨伞、水杯、衣物等)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清理,清理过程中发生遗失或损坏,责任由读者自负。
7.爱护馆内公共设施、设备和书刊资料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。
8.未经许可,不得张帖、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9.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预留座位、不随意放置私人物品、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。
10.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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